科普 ┃ 物流人必看!盘点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害案例

物流仓储场所具有建筑面积大,储存货物多,经济价值高,人员高度密集性,火灾危险性高、扑救难度高的特点。火灾发生后会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产生大量浓烟,火源寻找困难,燃烧时间长,易造成建筑物坍塌。

1、警示案例

2015年1月2日,哈尔滨道外区太古街727号日杂仓库发生火灾。扑救过程中,共有5名消防战士牺牲,13名消防官兵和1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

2、案例剖析

除了高层建筑、新型建材等客观情况,一些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日常隐患,成为隐藏“杀手”:

消防通道被挤占——在哈尔滨大火中,有消防车想从消防通道进入院内,却根本找不到入口,只能眼睁睁看着火势蔓延;

私搭乱建、线路老化——“楼脆脆”坍塌风险高。哈尔滨大火的火场所在地为老旧小区,商铺、仓库集中,易燃物品堆积多。多起火灾事故调查显示,老式砖木结构、私搭乱建行为、线路老化、不达标的消防标准,大量使用易燃材料,导致这些老式建筑一旦着火,很容易成为“楼酥酥”,坍塌风险度高;

生产、仓储、居住混搭——中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哈尔滨大火中,起火建筑还是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的低质建筑,却多年未见执法部门检查消防安全,也未接到整改要求或处罚。

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物流仓储场所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车道、救援器材、消防标志、库房设置以及货物堆放等方面有什么要求吗?

1、物流仓储场所的基本设计、建设消防知识

仓库的危险性分类

根据存储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可燃物数量,可划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仓库的耐火等级

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仓库的平面布置注意事项

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仓库的防火间距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米,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米。
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米,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米。

乙、丙、丁、戊类仓库的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上表规定减少2米。

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丁、戊类仓库,不应小于4米。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字》(GB50016——2014)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炎间距不宜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仓库的安全疏散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系统

仓库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超过4层的仓库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仓库应设置灭火器。

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棉、毛、丝、麻、化纤及期制品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卷烟仓库,图书或文物珍藏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

消防电源

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丙类仓库、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每秒大于30L的仓库,其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灾监控系统。

常见的仓类火灾隐患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疏散设施被占用、堵塞、封闭。
违章用火、用电,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室内外消火栓损坏、挪用、遮挡、停用;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过期、压力不足;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无人值班,主机无法正常联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损坏、缺失。
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独立的位置存放,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
擅自拆除防火墙、防火卷帘或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导致防火分区改变。
物品堆垛未持必要的通道未保持五距(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和堆距)。



仓库类消防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消防审批程序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确定。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电气防火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电动机应采用封闭型,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敷设,开关和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均应设防护装置;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接地。

可燃物和火源管理。加强火源管理,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审批范围、程序、要求等内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生产加工作业中使用电加热器具时,应当固定使用地点,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不应擅自拉接电气线路、设置炉灶;货物堆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分类分库房进行堆放;进入库房内的燃油机动型叉车应安装防火花装置。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等。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完整好用,自动系统运行正常。

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责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责任。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实名确定值班人员并公布,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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